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观察与思考:第四届大成杯诉辩大赛民事组复决赛随感之三



编者按:


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于2023年10月23日在深圳成功落幕。本届大赛自2021年7月9日开幕,历经小组赛、复赛、决赛,两年多时光一路走来,老一辈律师的守护、中青年律师的担当、年轻律师的投入,共同开启了乘风破浪的航程。每一个大赛的亲历者,回首两年来的一点一滴,那一帧帧画面总会让我们心头涌动着……。来吧,把你的感动、心得、刹那间的醍醐灌顶分享出来吧!每颗星星闪耀一次,整个夜空将灿烂无比。


自2023年10月25日开始,“大成战国策”特推出赛后复盘专栏《星光亮起》。


本期为朱兰春律师赛后复盘《观察与思考》系列文章的第三篇。




学会学习比学习本身更重要(中)


本届复决赛中,缺乏向裁判者学习的自觉意识,不仅反映在庭审队员身上,更体现在众多的非参赛队员身上。三天的高强度比赛,看似所有人都象陀螺一样在高速旋转,但哪些是有意义的旋转,哪些是无意义的空转,却鲜少有人深刻反思过。

笔者注意到一个现象,本届复决赛并无直播,但就连最引人瞩目的三场决赛,台下的观战主力,基本上也还是对阵的两家办公室人员,除最后一场人数略多以外,其他无赛事办公室的队员们很少到场旁听。一些被复赛淘汰的办公室,甚至已经打道回府,表明压根就没打算继续观摩。可能他们认为,既然已被淘汰,此行已告结束,其他的一切也就没有意义了。

此外,笔者还特别留意到,全部三天赛事,两天均为周末,但深圳办公室除工作人员外,并没有多少律师到场观摩。合伙人自不必说,就连构成律所主体的青年律师,也很少出现在比赛现场。笔者猜测,在深圳办公室写字楼同时举办的国际仲裁英文赛,以及袁华之主任在深圳大学法学院的专题讲座,可能分流了一部分人,但对一个职员总数超过550人的专业律所来说,这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视为正常现象。

相反,个别连复赛都未能进入的办公室,有年轻同仁反而从外地专程赶到深圳,现场观摩全部三场决赛后,逐一点评,满载而归。请看昆明办公室潘军律师的朋友圈评论:

“决赛:同一案例,三支队伍交叉换位对庭,三个合议庭,三种庭审风格,十二个争议焦点。
就庭审风格而言,一是广州许律师,把握庭审节奏,循循善诱,耐心引导;二是太原夏律师,掌握庭审节奏,温柔拿捏双方,干净、犀利;三是深圳朱律师,实力碾压全场,带教式推进,太‘干’了,震撼人心。收益匪浅,高山仰止,望其项背。爽啊!
回昆明搬砖了。”

两相对照,高下立判。

亚当·斯密尝言,身处人类社会游戏,每个个体都有自身的行动原则。 而在笔者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行动原则,本质上都是在为自己的认知买单。 马克斯·韦伯的话说,人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 笔者的理解是,这张意义之网编织到哪里,职业乃至人生的触角才能延伸到哪里。在深圳办公室举办的盛大欢迎晚宴上,笔者之所以要求全体队员, 必须从法律走向自律,根本原因在于,格局就是结局,起点直通终点。 法律的世界里,就是这么残酷!

非常可惜的是,不管哪个行业,拥有格局意识,似乎一直是少数人的专利。这就是为什么,成功的道路上,从来都不拥挤。

回到比赛本身,笔者认为, 举全所之力承办的诉辩大赛,比的不应该仅仅是技能,也不止于思维,更应该是青年律师学习意识的自我启蒙。 只有当他们在资深合伙人的耳熏目染之下,养成了随时随地的学习习惯、见贤思齐的学习自觉,才能在大成这个溶炉里,采百朵花,酿自家蜜,播万里香。

就此而言,赛场外的潘军律师,在另一条跑道上,已遥遥领先于赛场内的各路青年才俊。这也说明,昆明办公室虽然不是诉辩大赛的种子队,但绝非没有真正的种子。推而广之,这样的种子还可能散落在其他办公室,或静水深流,或摇曳生姿。“凤鸣九天”奖杯熠熠生辉,照耀着每一个闻鸡起舞的法律人。



学会学习比学习本身更重要(下)


另一个令人不安的现象是,队员们尚不知道如何学习,普遍缺少正确学习的方法,始终停留于把事做对,而不是做对的事。

试举两例。

笔者全程观摩了前两场决赛,每场均持续四个半小时。无论是庭上队员,还是庭下观众,鲜见手不离笔、勤加记录者。毫不夸张地说,笔者是全场唯一全程记录者,不仅在记录庭审过程,而且还不断备注心得,大脑始终高速运转,在输入与输出之间随时切换。这个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在第二场决赛开始前,笔者与沈阳队选手们寒喧时,李晓琳律师还特意向教练张叶菲律师提及到,可见印象深刻。当然,反过来说,若全场当时都在齐刷刷认真记录,笔者的行为也就不会映入其眼帘,因为视网膜会自动过滤单调的背景色。

另外一例,在笔者主审的第三场决赛中,南京队一位队员发言时,另位队员双手交叉,抱于胸前,一副老神在在的悠闲样。笔者多次用冷峻的眼神打量他,他竟毫无反应,足见接收天线之迟钝。笔者只好责令他,不得再作袖手旁观状,必须保持记录状态。然而,几轮发言之后,他又习惯性地抱手于胸,只是当笔者的目光再次扫视到之后,才又慌忙拿起笔,开始在纸上涂抹着什么。

为什么记录这么重要,需要如此强调?

笔者中学时的一位数学老师,课堂上经常用英文在黑板写几何试题,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绝对是鹤立鸡群。他当时说的一段话,至今铭记在心:要动手画图,不能用脑子想。你们不是爱因斯坦,想是想不出来的,一定要动手。

四十年转瞬即逝,一路走来,若说有什么独到的学习秘诀, 笔者的体会就两个字:记录。 这是手眼脑的全方位调动,是身心灵的全链条浸透,是词思魂的全景式交互。当一遍遍重复,一年年重复,这些记录下来的东西,经过无数次的膨胀与浓缩,终将力透纸背,破壁而出。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深度思考、系统复盘、底层逻辑,这三项专业人士必备的核心思维能力,无不源自日复一日的记录,其中的一笔一划,无不是在做自我的雕刻。

诉辩大赛开幕前一周,笔者应刘守民主任之邀,匆匆赶到成都办公室,为青训营作了两场培训。当天下午的讲座伊始,笔者即严肃指出,上午的他人讲座中,鲜见听众全程记录,并对此现象提出批评。令人欣慰的是,成都办公室的同事们闻过则喜,其后不断有人悄悄返回办公室,取来纸和笔,开始或已陌生的书面记录。

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对法律人而言,记录就是练功,而且是童子功。 青年律师正当时也,应当苦练童子功, 这也是笔者为什么极端重视和强调记录,因为这是最有效的自我训练,是学习和精进法律的最好方法。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