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助力植华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019年6月28日,植华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植华集团”)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码:1842)。

大成深圳分所作为保荐人中国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张国智律师、何林艳律师、张逸飞律师、林欣桦律师助理、周琦律师助理组成项目工作小组,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境内外架构重组、审阅并修改上市需要的法律文件、协助解答、回复香港证监会及/或香港联交所的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等。项目组成员凭借境外IPO领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法律服务、勤勉尽职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




植华集团注册于开曼群岛,其境内主要运营实体中,港植华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文华日用品(深圳)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江西集友日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植华集团的主营业务为背包及行李箱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根据行业顾问灼识行业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按照2018年的出厂收入计算,植华集团于总部设在中国的背包及行李箱产品OEM、ODM及OBM公司之中排名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