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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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受邀为深圳律师分享年度十佳知产案例

习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指出“今年,我们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当前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重视,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知产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工作,开展了首届深圳律师十佳知识产权案例评选活动。为帮助深圳市广大律师更好地参与到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中,知产委于2018年6月6日在深圳律协多功能厅举办了“深圳律师年度十佳知识产权案例颁奖及案例宣讲”专题活动。



大成(深圳)合伙人孙大勇、闫洪师等作为深圳律师年度十佳知识产权案例的获奖人受邀为深圳广大律师做了主旨分享。 

孙大勇律师分享的获奖案例是:博众节能专利行政诉讼纠纷案。在该案分享过程中,孙律师总结道:

1、专利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过程中明确专利侵权比对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并应当组织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就专利侵权比对事宜发表意见,进行陈述或申辩。

2、在大型或者结构复杂设备的侵权比对过程中,若要以被控侵权产品照片或者示意图作为侵权比对对象以简化和方便侵权比对流程,应当要求请求人和被请求人明确侵权产品照片或者示意图与被控侵权产品相符或者与侵权比对有关的相应技术特征相符,此时,方可以以被控侵权产品照片或者示意图代替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

3、通过被控侵权产品照片或者示意图无法查明的技术特征应当恢复通过被控侵权产品实物与涉案专利进行侵权比对的流程,且应当给予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充分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4、无论如何,专利执法部门作出执法决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闫律师分享的案例是:纺织印花(杭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易某某时装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权利人在此前的几十宗针对服装行业和百货公司的维权案件中,其维权主张基本上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在服装行业影响比较大。


但在本案中,法院驳回了权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且权利人没有上诉。闫律师总结本案的办案心得有三点:

1、充分运用司法实践“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根据证据充分论证被控侵权人没有接触权利人作品的可能;

2、充分运用司法实践(最高法的再审裁定)关于作品登记证的属性的认定,结合权利人没有其他有力证据进而判定权利人的作品发表时间晚于被控侵权人的作品的完成和发表时间;

3、运用三步测试法对涉案作品进行实质性相似判定,即剔除思想和共有领域的元素后,再对剩余的具有创造性的表达进行比对。最后得出涉案的二作品不相同,也不实质性相似。
  
此次深圳律师年度十佳知识产权案例评选活动中,一共有10人获奖,其中有3位是大成深圳办公室律师,这充分彰显了大成深圳办公室知识产权部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除了以上两位之外,另外一位获奖人为大成合伙人张勇律师,其获奖案例为《阿里巴巴著作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