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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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代理的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中航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抵消权纠纷案获得全面胜诉

2017年12月20日,李刚律师团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历时一年半的深圳中航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中航电脑”)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的破产抵消权纠纷案获得全面胜诉。深圳市中院驳回原告中航电脑的诉讼请求,认定破产抵销权优先于应收账款质押权,地铁集团获得胜诉。


本案在破产诉讼领域比较新颖,无明确法律规定,广东省和深圳市也无同类型案例,案情错综复杂、证据繁多。当事人和专业破产律师,均表示本案不容乐观。在接受地铁集团委托后,李刚律师团队,包括杨亮律师、杨洵实习律师立即着手办理,经反复研讨,根据权利不得滥用的原理,并参考适用合同法债权转让的规定,认为地铁集团破产抵销权为合同权利的延伸,银行应收帐款质押权建立在合同权利基础之上,在银行明知地铁集团享有抵销权且地铁集团有合理抗辩的情况下,不得侵犯地铁集团的在先权利。


由于李刚律师带领的团队诉讼观点论证扎实,最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信了大成深圳律师团队的所有诉讼观点。本案中航电脑提起诉讼,被大成律师提出诉讼主体错误,中航电脑撤回诉讼,并变更诉讼主体第二次再次起诉地铁集团,最终仍被驳回全部诉求。


李刚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以及敬业精神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赞赏与认可,大成的品牌实力再次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