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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大成深圳办公室律师应邀为太平财险总分公司开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主题法律培训

2023年11月17日下午,大成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许良根律师应邀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开展了一场主题为“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的法律培训。本次培训通过线上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意在通过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今年9月20日公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重点条文解读,帮助客户提升保险销售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本次培训从《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出发,结合2022年与2023年上半年的行业投诉数据,剖析了《管理办法》保护的主体以及出台的必要性。许良根律师指出,目前保险违规销售仍是行业“痼疾”,在保险业逐渐专注于高质量发展、监管机构已逐渐建立起完善的监督体系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应当主动关注销售行为的规范性,及时对销售行为进行自我监督和调整。




许良根律师介绍了《管理办法》的整体框架,随后从信息互联、产品分级和销售能力分级、适当性义务、保险产品销售的披露要求四个重点方面,解读了《管理办法》中的新要求以及细化内容。信息互联方面,保险公司与中介信息业务系统在渠道为王的时代应当做到互通互联、数据对接;产品分级和销售能力方面,应做到有什么能力就卖什么产品;适当性义务方面,可以借鉴私募基金成熟的模式,确定特定对象、进行适当性匹配以及要求签署风险提示书,同时通过介绍团队经办案件和外部案例,建议保险公司开展“顾问性销售”;信息披露方面,对于产品调价或停售等信息,应当及时告知客户。

许律师随后分析了《管理办法》对保险业的影响,并提出了操作建议。《管理办法》会倒逼行业进行渠道高质量的发展,各家保险总公司应当及时开展研究,在《管理办法》落地前及时更新配套制度;同时应当了解客户的需求,根据风险需求来开发、销售产品,以客户为中心。此外,许良根律师提示了保险公司可能潜在面临的合规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声誉风险,即《管理办法》并不排除其他法律法规的适用。综合来看,保险公司应当重点关注建立健全销售管理相关制度、调整完善销售管理相关流程、加强销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控、完善相关协议文本、加强人员角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的法律培训,加深了保险从业人员对保险销售行为合规性和风险防范措施的理解,也对未来大成保险业务、金融业务合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隶属于中央金融企业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前身是太平水火保险公司,1929年创立于上海,1956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停办国内业务,移师境外经营,2001年在深圳复业,2009年更名为太平财险。20余年来,太平财险立足深圳,扎根湾区,面向全国,整体实力稳步提升,注册资本金超过70亿元,保费规模稳居市场前八,在国内设立33家省级分公司,拥有近1000家分支机构以及近5万人的专业管理和销售队伍,服务网络遍及全国主要城市,业务范围涵盖全部非寿险领域,车险理赔“一线通”、E理赔等应用行业领先。首批加入中国“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中国太平东盟保险共同体,全球出单网络覆盖58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年度卓越财产保险公司”“年度卓越竞争力财险公司”“年度保险品牌”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