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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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深圳办公室成功举办2018年互联网金融企业赴美上市研讨会

应大成律师深圳办公室的邀请,大成深圳办公室与美国磊拓证券、锦石资本、美国翰博文律师事务所以及美国麦楷博平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2018年互联网金融企业赴美上市研讨会。同时,作为大成的贵宾客户,众多行内知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应邀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作为和信贷主承销商的磊拓证券项目负责人孙健先生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企业近年来美国上市及融资的概况。孙健先生认为,从美国投资人的角度,中国的民营互联网金融行业得益于中国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行业成长性。同时,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导致海量的互联网用户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奠定了稳固的基础。美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完全注册制的资本市场,美国的SEC在时刻关注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政策的同时,非常看重行业的增长潜力。这是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首选美国上市的主要原因。其次,在美国上市的过程中财务的合规非常重要,因为发现在上市过程中出现的财务数据的重大失误,或者届时披露的数据与预期数据差异过大都会引起美国SEC的质疑。磊拓证券作为一家在美国证监会(SEC)和美国金融监管局 (FINRA)双重注册的全资质投资银行,熟悉并了解中国市场,承接过多项中概股IPO业务,包括2017年的爱点击、和信贷、龙运国际的美股IPO,以及2015年的海亮教育、富岭环球等。

麦楷博平作为美国上市审计机构,其核心团队成员尹懿先生就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美国SEC重点关注的问题做了解读,包括关联交易问题、收入确认问题、风险准备金及关联担保等问题。尹懿先生还重点分析及展望了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美国上市的前景,分析了美国资本市场相比国内A股、以及香港资本市场的一些区别之处,并介绍了影响美国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估值的相关因素。

大成律师事务所银行与金融业务组高级合伙人姚伟琪律师凭借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优势,结合之前某车贷平台赴美上市的经验,与客户分享了中国互联网金融赴美上市境外架构的搭建,以及其中的相关要点。姚伟琪律师通过对早期上市的宜人贷及后期赴美IPO的和信贷、趣店、拍拍贷等境内股权架构的差异分析了美国SEC对关联交易的态度的转变。此外,也简要介绍了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的合规重点。

美国翰博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莹律师则是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在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以及RTO(反向并购/借壳)方式在美国上市的差异,并比较了美国纽约交易所、纳斯达克IPO或RTO的财务指标要求,以及介绍了上市的流程和上市之前的准备以及费用要求。翰博文律师事务所作为中概股提供美国上市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过去曾为多家类金融企业例如江苏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纳斯达克上市、乌鲁木齐丰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SPAC方式在纳斯达克实现上市提供过法律服务。


锦石资本的罗毅先生则为大家介绍了美国上市过程中财务合规的重要性以及中介机构在财务合规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罗毅先生提及P2P企业在美国上市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例如未采用托管或托管银行非本地化、托管银行与业务系统的对接数据的非实时性、超限额的借贷、超级债权人及超级债务人模式、借款期限错配以及资金池问题,利率超过36%的上限,以及采取线下营销是否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关联方担保和债权受让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都需要专业的中介机构事先协助企业做好相应的合规工作,以符合监管的要求。


大成深圳办公室执行主任左青云律师到会作了开场发言,并介绍了近期互联网金融企业赴美上市的现状。在研讨会期间,嘉宾和客户也做了一些有关业务的交流,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大成深圳办公室金融部一直致力于创新金融的业务拓展与研究,并期望与其他中介机构一起为大成的客户提供有竞争力、优质的法律服务。